我们的政策

简介

此页面的重要政策筛选自美兰日托中心家长手册,该手册将在注册时提供给所有家庭,请参阅您的手册以熟悉我们的所有政策。

儿童放学和接送政策

本中心非经孩子法定监护人之同意,不会将孩子交由任何人员带离本中心。若孩子之法定监护人因故须延后托育时间或须请他人接送时,请事先以联络或电话告知中心。

请注意:

  • 家长/监护人必须在接送时间前 90 分钟提供授权接送人的全名。
  • 接您孩子的人必须携带政府签发的带有照片身份证件,他们的姓名必须与您提供给中心的姓名一致。
  • 如果您的孩子的接送因任何原因被延迟,我们将加收延托及逾时费用,此费用家长须在接回时孩子当天支付给值班人员。
  • 家长/监护人必须立即通知主任接送授权的任何变化(家庭情况变化)。这包括分居和离婚等事件。

这些政策是为了维护本中心儿童的安全及权益而实施的。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疑虑,请联系我们的主任。

延托及逾时费用

请各位家长依照本中心之约定时间前接回孩子,如果在下午 6:00 之前没有接回孩子,本中心将收取延托及逾时费用。请注意,天气和交通等因素不能免除延托及逾时费用。

家长需即时缴纳延托及逾时费用予陪伴孩子的工作人员。延托及逾时费用将不会开收据。约定接送人员如无法于指定时间接回,请立即通知中心,我们将在下午 6:00 之后尽一切努力联系家长/监护人或紧急联系人。请注意,如果您的孩子在晚上 7:00 之前没有被接走,而我们又无法联络上法定的监护人,我们将会联系儿童援助协会。

详细逾时收费:

  • 下午 6 点至 7 点之间:$1.00 / 分钟
  • 晚上 7 点后:$2.00 / 分钟

收费政策

托儿费用将在每两周的第一天收取,并在付款后提供临时收据。

如果本中心在周三之前仍未收到付款,家长需支付每天 5 加元的逾时费用,此款项将叠加在学费中,直到缴纳费用为止。无论任何原因,所有被银行退回的支票都将会收取 25.00 加元附加费。

缺勤和托儿费

当日托中心开放服务时,如果儿童没有出席,将计算为缺勤,包括因病和假期而缺勤。法定假日或中心关闭时则不计算缺勤。

对于全费儿童,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父母/监护人仍需在儿童缺席时支付全额常规费用。

受资助的儿童每年(由一月到十二月,不可累积,每年一月重新计算)最多允许缺勤35 天,而最大可连续缺勤日数为20天。当您的孩子缺勤时,家长/监护人仍有责任支付缺勤时经评估后费用。如果受资助的孩子在一年内缺勤超过 35 天,而后缺勤的每一天家长都将需支付全额托儿费用。在特殊情况下,例如有记录在案的特殊需要或严重疾病,家长可申请额外的缺勤天数,详情请咨询主任。

过敏反应

为了避免严重过敏反应所带来的风险,本中心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使用含有花生的产品。我们亦要求家长和监护人检查带入中心的所有食品成分,以确保它们不含花生。

托药制度

如果您的孩子在我们的托育期间需要药物治疗,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。

本政策旨用于指引药物的储存和使用,以确保美兰日托中心所有儿童的健康和安全。我们政策要求是:中心内所有药物,无论是处方药或是非处方药,都必须妥善存放以保持其有效性,并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以防止意外摄入。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我们的药物相关政策和程序:

  1. 只有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书面授权的情况下,才能对儿童进行药物治疗。书面授权必须包括药物名称、时间表和剂量,以及非处方药的 DIN(八位数字)。
  2. 家长/监护人必须签署所有需要其签名的必要药物相关表格。所有这些表格都应与孩子的记录一起存档。
  3. 带到中心的任何处方药或非处方药 (OTC) 必须限用于需接受该药物的儿童。所有药物都需要以下内容:
    • 处方药必须有原来的药剂师标签。
    • 非处方药的原始容器上必须有孩子的全名,制造商的原始标签必须清晰可见,注明剂量、频率、给药和/或储存的特殊说明以及有效期。
    • 药物只能由中心的全职 ECE 管理。
    • 药物过期不得服用。
    • 某些药物,如哮喘喷药器和肾上腺素,为保证快速见效,必须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给药。允许年龄较大的儿童携带自己的紧急过敏和哮喘药物,可以在需要时快速服用这些药物。

法定假日

请注意,美兰日托中心将在所有法定节假日关闭休息,并在特定日期(如假期前一天)缩短服务时间。

一月元旦
二月家庭日
四月耶稣受难日
五月维多利亚日
七月加拿大日
八月市民假期
九月劳动节
十月感恩节
十二月平安夜(下午 1:00 关闭)
十二月圣诞节
十二月节礼日
十二月新年前夜(下午 1:00 关闭)

服务终止条例

如若家长未能遵守以下原因,美兰日托中心保留权利去单方面终止您的托儿服务:

  1. 未能遵守日托政策。
  2. 该课程被确定为不适合您孩子的需求。
  3. 如儿童需转介求助到其他服务,而孩子的父母/监护人不愿意跟进。
  4. 家长/监护人对儿童、工作人员、志愿者和/或董事会成员的不当行为,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:大喊大叫、咒骂、辱骂性语言、恐吓/威胁和使用武力。